公司于2001 年 7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关于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年报的风险提示函”,该函的主要内容即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00 年度审 计报告中所保留和有说明段的内容(企业间占用资金的问题、对外担保的问题等- --详见公司2000年报),公司董事会就此已将整改情况报送到了上海证管办,并予以 了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情况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和现状。 对业已产 生的不良后果,在大股东的扶持下,已经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改进。同时通过公司自身 的努力,资产质量已有较明显改善,盈利能力也有了提高。
    对于上述所揭示问题的处置进展,公司监事会将密切予以关注,并行使好监事会 的职责,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