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评报字(2003)第405号
    一、绪言
    上海三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港海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企业股权转让目的而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
    1.上海港海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上海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二)资产占有方:
    公司名称:上海上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黄浦路110号427室
    主要经营场所地址:黄浦路110号427室
    法定代表人:葛剑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历史情况简介:
    上海上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22日,由上海港海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兴港实业公司、上海港客运服务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于1997年10月21日经上海大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通会师字(97)第203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成立5年多来在经营者及全体员工努力下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随着出租汽车行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要求,从长远出发,经股东会决议进行股权转让。
    经营范围:客车运输服务(包括跨省市)、车辆清洗及装潢、汽车配件、附分支一个。
    企业资产、财务、经营情况:
    公司截止200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7,869,276.47元。其中:流动资产10,878,691.85元,固定资产净值16,775,584.62元,无形资产10,215,000.00元。流动负债12,860,404.01元,净资产25,008,872.46元。
    三、评估目的
    对贵单位委托的应用于企业股权转让目的的整体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企业股权转让经2003年9月25日经上海上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㈠评估范围:上海上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㈡评估对象:
    资产总值37,869,276.47元
    负债总值12,860,404.01元
    净资产总值25,008,872.46元
    五、评估基准日
    ㈠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
    ㈡评估过程中所选用的各种价格标准,依据和评估技术参数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㈢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尽量接近。
    六、评估原则
    ㈠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以及其它一般公允的评估原则。
    ㈡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㈢对评估对象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㈠行为依据
    1、沪(2003)评审立(949)号《上海市资产评估立项登记确认申请表》;
    2、上海上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三联(2003)第405号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㈡法规依据
    1、国务院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财政部(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及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编制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5、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
    ㈢产权依据
    1、验资报告
    2、车辆行驶证
    3、车辆营运证
    4、上海市机动车转籍更新表
    ㈣取价依据
    1、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簿、合同、章程和其它经营方面的有关资料。
    2、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
    3、收集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4、上海产权交易所交易案例
    八、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根据核实后帐面值确认
    2、应收帐款根据核实后帐面值确认
    3、待摊费用根据核实后帐面值按其尚存资产和权利确认
    4、固定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评定
    5、无形资产(出租车特许经营权)按现行市价法评定
    6、各项负债根据核实后的帐面值确认
    九、评估过程
    我们自2003年9月20日起至10月15日止,接受项目委托,按照资产评估有关规定,确定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对象,选择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方案,并实施了必要的产权验证,资产清查、实地察看核对、现场检测鉴定,收集市场信息、选择评估方法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说明与报告等评估过程。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对贵单位用于本报告所列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值评估结果如下:
    ㈠资产总值:
    帐面值37,869,276.47元,调整后帐面值37,869,276.47,评估值69,867,482.31元,评估增值31,998,205.84元,增值率84.50%。
    ㈡负债总值:
    帐面值12,860,404.01元,调整后帐面12,860,404.01,评估值12,860,404.01元,评估减值0元,减值率为0%。
    ㈢净资产值:
    帐面值25,008,872.46元,调整后帐面25,008,872.46,评估值57,007,078.30元,评估增值31,998,205.84元,增值率127.9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无形资产为出租车特许经营权,其中21张出租车营运证权属问题与上海东益实业公司存在争议,尚待解决。
    2、在其他应收款中,其中股东欠款7,289,655.17元。
    3、在负债中尚存历年提取福利费积余62,863.89元、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积余91,806.25元,保险费返回2,145.40元,虹口区财政奖励69,300.00元,虹口区"非典"补贴239,415.81元。
    4、应付利润为2003年1-9月份利润787,997.64元。
    5、固定资产-车辆:其中111辆轿车出租车中含驾驶员部分权益1,000,000.00元。
    6、本报告有关税务问题,在财税部门税务清算时如有出入,以财税部门核定为依据。
    7、本报告所称的"评估价值"是指为本报告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市价评估意见,仅为企业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
    8、委托双方应对各自所提供的有关部门决议、登记证书、会计凭证及其它有关评估所需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对委估企业存在的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又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继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所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没有考虑已经承担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上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2、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3、评估结果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从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起至2004年9月29日止。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3年10月16日
    评估机构名称:上海三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郭琦
    总评估师:陈靖
    注册资产评估师:顾海峰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其炯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上海上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1 1087.87 1087.87 1088.10 0.23 0.02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1677.56 1677.56 1701.65 24.09 1.44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设备 6 1677.56 1677.56 1701.65 24.09 1.44 无形资产 7 1021.50 1021.50 4197.00 3175.50 310.8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他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3786.93 3786.93 6986.75 3199.82 84.50 流动负债 11 1286.04 1286.04 1286.04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286.04 1286.04 1286.04 净资产 14 2500.89 2500.89 5700.71 3199.82 127.95
    评估机构:上海三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其炯
    法定代表人:郭琦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其炯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