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变更对上海东海种植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式》的决议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出租”)共同投资组建“上海东海种植有限公司”方案(详见2003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公告)。依有关部门规定,原投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注入海博股份。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变更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公司更名为“上海海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性质:国内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对外投资、控股与参股;投资总额:壹亿零玖佰壹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注册资本:壹亿零玖佰壹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出资额、出资比例变更为:本公司出资8734.86万元,占注册资本80%,农工商出租出资2183.72万元,占注册资本20%。
    2、关于《撤消对上海东海乳品公司进行追加投资》的决议
    本公司对上海东海乳品公司进行追加投资的方案(详见2003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公告),依有关部门规定,原追加投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注入海博股份。公司董事会决定撤消对上海东海乳品公司的追加投资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