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者持股方案》的决议(详见2003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2002年末审计调整后的净资产(17,847万元)为转让依据。按3%股权折算后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溢价,确认转让总价为645.69万元。转让价款由经营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海博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