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3年5月27日签定《股份赎回协议》,双方按照2001年4月签定的债务置换合作协议书中有关股权赎回条款的约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按2002年年报中公布的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61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20,000,000股海博股份国家股转让给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股份转让款3220万元由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权赎回为2001年4月签定的债务置换协议书中″以股抵债″的延续。
    此次国有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237,934,848股。其中,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持有90,262,848股,占总股本的37.9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此次股权转让报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事宜正在办理之中,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手续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本公司将本着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