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一九九五年度送股分红方案, 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 如下:
    一、一九九五年度分红方案:
    一九九五年公司将利润为4104.6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分配如下:(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390.89万元;
    2、提取法定公益金(10%)390.89万元;
    3、外商投资企业的奖福基金195.8万元;
    4、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032.46万元。
    公司决定向全体新老股东以每10股送2股的比例派送红股,计2478.48万元,另 向199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老股东每10股派送1元现金红利(含税)计968.24 万 元。
    二者合计3446.72万元,其中不足199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部分414. 26 万元,由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送股分红对象:
    1、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册登记的老股东按10股送1元现金红利派发。
    2、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七日下午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送2股比例派发。
    三、除权基准日: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八日
    四、送股派息方法
    1、 本次送股由上海证交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所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 股东帐户。
    2、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在册的国家股、法人股、 内部职工股的 现金红利,持有效证件,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发放时间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后,派发不设截止期限。
    五、送股后的股本结构变动:
1、原股本结构国家股 5482.44万股 44.3%
发起法人股 200万股 1.6%
法人股 2200万股 17.8%
社会流通股 3250万股 26.2%
内部职工股 1260万股 10.1%
总股本 12392.44万股
2、送股后的股本结构
国家股 6578.92万股 44.3%
发起法人股 240万股 1.6%
法人股 2640万股 17.8%
社会流通股 3900万股 26.2%
内部职工股 1512万股 10.1%
总股本 14870.92万股
特此公告
    
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