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