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6月28 日在西安市 建国饭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560378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8 .6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如下决 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批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批准《199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批准《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15575939.6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57593. 96元, 提取10%法定公益金1557593.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513585.73 元 , 减已分配 1994年度股利5701179.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73158.42元。本次股东大会 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红股,计送15548670.00元,未分配利润13724488.42元。
    以上分配方案,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具体送股事宜,公司将另 行公告。
    五、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案》;
    六、会议决定自1995年起不再提取1%的任意公积金作为公司董事会奖励基金 ;
    七、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会议选举韩家乐先生、安晓峰先生、何延祥先生、康培新先生、鲁永令先生、 孙武学先生、王大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八、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会议选举施玉坤先生、张永贵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