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8月3日接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1,071,743股社会法人股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期限一年(2006年8月3日至2007年8月2日)。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