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彻底清查,除已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外,还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产生大量对外担保主要原因为:
    公司近年来一直处于产业转型期,原公司主业计算机IT业的利润率持续下降,公司一直寻求一个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新的主业,在近几年的产业转型中,公司投入了约4.5亿元筹建长安医院(一期),并进一步投资4500万元控股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投资约7000万元控股陕西长安信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等,通过这些资产运做,公司力求尽快将主业转入到以医疗健康、医疗服务为主的产业中来,并尽快形成公司较稳定的利润来源。在公司主业的转型过程中,由于公司暂不具备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无法从证券市场融资,公司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从银行融资,通过互保的形式,这使得公司相应产生了大量的对外担保,超过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外,公司还存在以下对外担保行为:
    一、未披露的已到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4000万元,期限2004.12.9-2005.12.8;
    2、公司为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3000万元,期限2004.11.1-2005.5.15;
    3、公司为金花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1800万元,期限2004.12.10-2005.10.10;
    4、公司为中龙华经贸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担保1510万元,期限2005.4.15-2005.10.15;
    5、公司为西安亚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4000万元,期限2004.6.29-2005.6.28;
    6、公司为西安佰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500万元,期限2004.12.15-2005.12.15;
    以上担保合计为14810万元,目前均已到期,公司正在积极与被担保方及银行进行协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能够解除的对外担保力求予以解除,尚不能解除的对外担保办理有关转贷手续。
    二、未披露的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4800万元,期限2005.6.30-2006.3.30;
    2、公司为西安华恒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100万元,期限2005.1.7-2005.12.31;
    3、公司为西安华恒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100万元,期限2005.7.1-2006.7. 1;
    4、公司为陕西省裕华金属机电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3800万元,期限2005.6.29-2006.6.28;
    以上对外担保合计8800万元,目前尚未到期,公司为公司股东陕西省裕华金属机电有限公司担保,陕西省裕华金属机电有限公司以其相关资产提供反担保,公司将督促其按期偿还银行贷款,解除公司担保责任。
    三、公司为西安世峰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担保39,211,609元于2004年8月27日到期,由于西安世峰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还款,已被银行起诉,公司目前也正积极与西安世峰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银行等各方协商,力争予以解决,避免因连带责任遭受损失。
    四、除以上对外担保外,公司未披露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陕西长安信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200万元,期限2004.9.21-2005.9.21;
    2、公司为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27425944元,期限2004.9.14-2005.9.12;
    3、公司为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1800万元,期限2005.4.30-2005.10.30;
    4、公司为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1795万元,期限2002.5.31-2004.5.31;
    5、公司为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2000万元,期限2002.5.31-2005.5.31;
    6、公司为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500万元,期限2002.5.31-2006.11.30;
    以上公司未披露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合计90,375,944元。
    综上,公司为他人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总额已严重超出了公司净资产50%,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充分认识到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现严格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下决心逐步压缩对外担保数额,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逐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