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为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丰农业)在交通银行西安分行贷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由于秦丰农业未能及时还款,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详情参见2005年9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为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公司一直积极与秦丰农业及各方进行交涉。现秦丰农业向我公司郑重承诺:该笔贷款本金及利息均由秦丰农业承担,如由此引起长安信息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损失由秦丰农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