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审字〖2001〗第126号
    湖北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贵公司下属子公司—沙市达发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称达发公 司)2001年9月30日、2000年12月31日及199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1年 1-9月、2000年度、1999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进行了审计。 这些会计报表由达 发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达发公司的实际情况,实 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 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达发公司2001年9月30日、 2000年12月31日及199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1年1-9月、2000年度及1999 年 度的经营成果,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锦辉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温京辉
    中国·北京 200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