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之间就本公司股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