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发集团") 所持有的本公司2714.85万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2%)因本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借款3000万元担保纠纷一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事项已于2007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予以了刊登公告。)
    近期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该部分股权将继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6个月,自2007年7月3日至2008年1月3日止。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