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1年2月8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撤销,据《财政部关于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拆分划转的函》财金2001 49号意见,该公司原有投资业务划转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决定,成立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并将原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本金项下对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并据此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现就本公司法人股股权变动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8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9%,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原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860000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划转给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据此,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8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湖北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