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五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96储酒库厂房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用于办理相关金融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等金融业务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96储酒库厂房作为抵押物,抵押权利价值不低于5,000万元,抵押期限3年。
    2、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富全先生与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