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一、《2004年半年度报告》
    二、《收回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措施》
    2004年1-6月,控股股东新增占用公司资金73,191,581.53元,截止
    2004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353,360,668.65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详见2004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六)。根据证监会[2003]56号文精神和四川证监局专项检查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资金往来行为,从即日起至2004年末,将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控制在四川证监局专项检查要求的3.81亿元以内。
    2、加强督促和催收,要求控股股东及时履行关于出让公司历年来形成的职工住房等非经营性资产的《资产出让合同》,力争在2005年12月31日前收回资产出让款1.69亿元。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探索和引进创新机制,力争利用制度创新的成果最大限度地解决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问题。
    4、以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为突破口,继续按照本公司结构调整战略,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加大营销力度,增加公司效益,力争在3年时间内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