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30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控股股东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政府所制定的《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方案》于2003年12月27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3〗298号文批准,同意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政府将其所持有的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转让给下列受让方:1)将沱牌集团40%股权转让给江苏兴澄集团有限公司;2)将沱牌集团25%股权转让给广州市索芙特有限公司;3)将沱牌集团25%股权转让给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4)将沱牌集团10%股权转让给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为357,179,906.21元,各受让方按其受让沱牌集团的股权比例承担股权转让款。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政府与股权受让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控股股东沟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