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位于县城北门的土地和房屋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位于县城北门的土地和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权利价值不低于9,600万元,抵押期限3年。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