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2001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1年年度报 告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对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涉及事项的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好转。
    二、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解决进展情况如下:
    1、关于亏损情况的说明:2002年第一季度公司亏损647万元人民币(每股亏损 0.007元),自四月份起公司经营状况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高。
    2、关于应收帐款的说明:
    本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应收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往来款项净 额257,978万元(扣减已计提坏帐准备22,976 万元以及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代还 的公司银行承兑借款3,000万元)。由于2002 年以来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单位之间存 在新的往来(有关事项分别公告于2002年3月30日、4月23日、5月13 日的《上海证 券报》、香港《文汇报》),截止2002年5月31日, 公司应收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 及关联公司往来款项总额为303,528 万元(其中应收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款项为 200,717万元)。
    公司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 一直在积极协调关联单位以资产抵偿债务或寻求 战略重组等方式解决关联欠款,公司将视相关工作进度进行信息披露。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问题:
    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和其他第三方银行 贷款提供担保73,986.91万元,其中38,379万元为双方对等业务担保。公司为山东电 视机厂提供的担保以其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反担保。2002年5月公司清查发现 1999 至2000年3月,公司还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贷款27160 万元 提供担保,轻骑集团协调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16450万股本公司国家股提供质押, 期限至2004年11月。2002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贷款担保 101147 万元。 ( 2002年5月13日公司将上述事项公告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公司目前正在要求被担保单位转出担保或以抵押物置换等方式降低公司担保风 险。
    4、关于关联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1998 年由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担保 以公司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取得人民币借款8000万元事项, 公司 已于200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进行了公告,并进行了帐务 处理。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