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于1994年5月9日在山东济南召开。 大会审议通过了张家岭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做的《199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1994年公 司发展计划报告》,通过了《199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及《1993财务决算报告》和 《1993年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大会决议,1993年股东红利分配以每十股派送现金 2元人民币(含税)的方案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股权登记截止于1994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公司在册的股东)。
    二、除息基准日为1994年5月23日。
    三、本次红利发送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清算系统代发。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