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4日上午8:30分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分公司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产业结构的议案》。
    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所属分公司,该公司成立以来,由于市场、产品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有效改变该公司的现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亏损问题,公司董事会在认真分析市场形势,对该公司综合情况进行研判、对本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行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同意对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一、调整思路
    1、将该公司现有厂房接建改造为商场,成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民商城。接建改造后该商城总建筑面积为21275.35平方米。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前置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外,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地址:长春市大马路1465号。
    2、将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异地建厂(厂房2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并更名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鞋业分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鞋及其他橡胶制品。对其生产工艺及产品结构进行环保及市场化调整。具体为:在生产工艺上,利用现有条件,新上无污染、符合环保要求的冷粘生产线(保健鞋生产线),取代原热硫化生产线。对生产橡胶制品的平板工艺进行改造,由汽平板改为电平板生产。在产品结构上,由生产橡胶鞋为主调整为生产中、高档旅游运动鞋为主。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光谷大街(该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3、对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在2005年10月末前全部完成。其中:新建厂房工程工期为2004年5月-2004年10月。厂房接建改造,建益民商城项目的建设期限为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
    二、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该公司所在地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系长春市传统的老商业区,该区商业门市鳞次栉比,但缺少较大型的综合性购物商店。益民商城建成后,可以弥补这里缺少较大型综合性商店的空白,进一步繁荣大马路传统老商业区,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商业是本公司的传统产业。多年来,本公司在经营商业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一支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做为吉林省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的欧亚集团,在长春、吉林乃至国内有较好的信誉度和美誉度,欧亚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良好的形象。益民商城建成后,本公司可以为益民商城提供经营、管理、人才方面的支持和保证,欧亚业已形成的品牌优势将吸引广大消费者前来购物,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和空间。
    3、益民商城的建设,使本公司在长春市的商业网点布局更加合理,一方面,能够形成公司主业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主业水平,扩大主业规模,促进主业发展。另一方面,能够实现企业实力的扩展,实现主业经营的聚集,发挥集团内各企业的经营联动和整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本公司在长春地区的市场覆盖面和销售占有率。
    4、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设厂房等工程的请示,已经长春高新产业开发区发展计划局长高计字[2004]61号文批准。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厂房接建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已经长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长计工[2004]224号文批准。
    三、投资预算
    本次对长春欧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预计资金总投入4800万元。其中:搬迁、异地建厂项目需资金2000万元(购置土地800万元,建厂房等工程1200万元)。厂房接建改造,建益民商城项目需资金2800万元。全部投资企业自筹解决。
    四、经济效益分析
    1、欧亚鞋业年产中高档旅游鞋20万双,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实现利税300万元。
    2、益民商城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销售10000万元,实现利润300万元,税金300万元。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