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3月29日上午8:30分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核算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柜台租赁业务原纳入其他业务中核算,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和多元经营方式的开展,该项业务已成为公司经常性业务之一。为此,公司决定调整核算范围,将在其他业务中核算的柜台租赁业务调整为纳入公司主营业务中核算。该项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租赁业务纳入公司主营业务中核算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中增加场地租赁。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