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6日下午1:30时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工程的议案。
    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开业三年来,凭借其独特的经营、管理、服务定位,赢得了声誉,打响了品牌,竞争优势日渐显现,经济效益稳定增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优势,商机巨大。为进一步将欧亚卖场做强、做大,提高其抵御风险能力,参与竞争能力,并创造企业新的赢利点,实现主业规模的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在认真分析目前及未来商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审慎研究决定,同意建设欧亚卖场三期工程。
    1、建设规模及内容:三期工程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
    米,该工程的建筑与已建设成的欧亚卖场二期工程相连。
    2、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三期工程总投资为2648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775万元,流动资金3707万元,全部资金由欧亚卖场自筹解决。
    3、建设工期:2003年至2004年末竣工并使用。
    4、经济效益分析:三期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年营业额82267万元,年利润3836万元,年税金及附加1224万元,投资回收期8.94年。
    5、建设地址:长春市开运街196号。
    该项目已经长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长计经贸[2003]628号文批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