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府办明电[2002]24号《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长春市民政局长民发[2002]35号《关于在全市进行门牌整顿的通知》精神,本公司地址由原长春市工农大路14号更改为长春市工农大路1128号。公司地址变更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将分别提交下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