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次董事会于1996年12月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在1996年增资配股方案的基础上,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增资配股 预案,并决定于1997年1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1997年公司增资配股预案,该预案为:
    1、以总股本860896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3的比例配股。
    2、本次配股价格浮动幅度为3.00元-4.20元。
    3、配股方案征得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法人股东同意, 国有股东出资认购 3999600股配股权,有偿转让6007568股配股权,法人股东有偿转让4078668 股配股 权,社会公众股东在按10:3比例配股的基础上,还可自愿10:2.8的比例受让国家 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权。配股转让手续费为每年0.30元。转配部分,在国务院有关文 件下发之前暂不上市的流通。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欧亚商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5、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截止为1997年11月30日。
    上述方案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报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后实施,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权处 理配股方案的有关事宜。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6年12月20日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会议登记时间
    1996年12月25日至27日
    四、会议地点
    长春市工农大路14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会议联系人:苏焱、张丽华
    电话:0431-5666440
    传真:0431-56665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