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5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4月21日上午8:30时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制度》修改草案;
    六、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并联合经营长春欧亚星河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005年4月15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吉林市北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奇公司),在长春市签署了《协议书》,双方拟共同投资成立并联合经营长春欧亚星河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星河湾)。
    1、投资方式及金额
    双方共同投资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北奇公司以实物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联合经营形式
    北奇公司将坐落于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14号,约25,600平方米(地上三层)的商业用房,地下一层6,000平方米的停车场投入欧亚星河湾商厦使用;甲方投入欧亚星河湾所需流动资金及商品陈列资金750万元。
    3、联合经营期限
    自2005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利润分配
    联合经营期限内,企业未分配利润前五年双方按5:5比例进行分配,后十年双方按4:6(本公司4,北奇公司6)比例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投资成立并联合经营欧亚星河湾商厦,旨在于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目标。
    欧亚星河湾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14号,该区域为长春市旧城区改造后新兴的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居民密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投资成立并联合经营欧亚星河湾商厦,本公司共需投入资金1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在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企业发展中合理体现董、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价值,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工作岗位中发挥经营潜质、管理潜质、监督潜质,创造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拟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1、调整范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调整依据: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仍实行岗位工资加奖励的薪酬发放办法。本次薪酬调整,依据公司的赢利水平、资产规模、发展速度及董、监事、高管人员承担的岗位责任和取得的绩效,在个人2004年薪酬收入的基础上,按10%?50%的增长幅度调整。
    3、调整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二个月起执行。
    九、审议通过了闫福录先生的《辞职报告》;
    鉴于公司四届七次监事会提议闫福录作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本人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十、定于2005年5月25日上午9:00时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审议《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8、审议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
    9、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10、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
    1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制度》修改草案;
    12、审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3、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变动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上述7?12项议题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5年5月12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长春市工农大路1128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5年5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3:00
    联系人:席汝珍
    电 话:0431-5620053
    0431-5616611
    传 真:0431-5666517
    邮 编:130021
    (四)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姓名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日期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