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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 日上午在福建省 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120.15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5.35%。会议由陈隆基董事长委托陈翔董事主持。
    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投票表决方式 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二、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三、以5人, 1647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四、以4人,17120.156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 .2%)、无反对票、1人,65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8%)批准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七、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八、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九、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十、以5人, 17120. 156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一、以累计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郭铁民、张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郭铁民先 生,获得表决权17120.156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 白先生,获得表决权17120.156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二、《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单位的议案》以 5人,17120.156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获得通 过。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州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 论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