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6月27 日在福 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名,实际 到会董事五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隆基主持,公司两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自查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按要求对外报送有关部门。
    特此公告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