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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5月25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董事陈翔委托董事陈隆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隆基主持,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单位的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于2002年6月28日(星期五)1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6、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7、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8、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9、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10、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单位的议案》。
    特此公告。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