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5月25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02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6月28日(星期五)10时;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6、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7、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8、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9、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10、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单位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凡在2002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办法
    ⑴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⑵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⑶登记时间及地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上述证明文件于2002年6月26日(星期三)-27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或者于2002年6月28日会议召开前在会议地点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6、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联系地址:(350009)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层
    联系人:陈勇李鹏
    联系电话:(0591)7114488-3651、7112719
    联系传真:(0591)7114466
    特此公告。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