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在2001年12月1日以及 2002年1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将本公司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目前,我司置出资产中已抵押财产的转移工作由利嘉集团负责与抵押权人协商,并取 得债权人同意后办理有关过户手续,但债权人目前存在债务重组问题,因此该部分资 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置入资产中利嘉城A区地上1-2层商场及其相关债务的转移 尚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及相关债务转移手续。
    特此公告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