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司名称由“豪盛 福建 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为“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司已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经我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我司证券简称自2001年12月13日起发 生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利嘉股份”,公司原证券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