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8月19 日在福建 省泉州市城东仕公岭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 事长陈隆基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并对公司章程有关 条款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利嘉(福建)股份有 限公司;英文名称:LINCA(FUJIAN)LTD.”
    2、将公司注册地变更为:“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电子小区1号楼”, 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公司住所:中国福 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电子小区1号楼(邮政编码:350015)”。
    本议案公司董事吴二中先生、赖清正先生反对,其余5名董事赞同, 本议案获 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福建省泉州市 城东仕公岭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有关议程为: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二)参加人员:
    1、凡在2001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人身 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2、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2001年9月11日至2001年9月2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8:30—12:00时和14 : 00—17:30时,在福建省泉州市城东仕公岭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登记。
    (五)、其它事项: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东仕公岭
    邮政编码:362000
    电话:0595-2688168
    传真:0595-2688618
    联系人:黄晖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