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豪盛(香港)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30 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境外法人股28000000股质押给中国交通银行福州市分行, 占豪盛(香港)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总股数的24.76%,用于向中国交通银行福州市分行借款20000000 元。 股权质押期限为2001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15日。至目前为止,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豪盛(香港)有限公司共质押87610000股, 占豪盛(香港)有限公司持本公司总股 数的77.47%。
    特此公告
    
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