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豪盛(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境外法人股 73080000股质押给中产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向中产投资有限公司借款,质押期限为: 2001年1月9日起至2002年1月9日止。
    特此公告
    
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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