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0年12月11日在 福建省泉州市城东仕公岭公司本部会议室举行。现将会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16590.367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3%。
    福州至理律师事务所沈毅民律师、魏飞律师受本公司董事会聘请,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以4人16590.3675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批准了《关于出售豪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豪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51% 的 股权以人民币1025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将给本公司带来5210万元的投资收益。
    以4人16590.3675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选举陈隆基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4人16590.3675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选举陈翔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4人16590.3675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选举许金炉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4人16590.3675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选举赵卫群女士为公司董事。
    以4人16590.3675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选举林建星先生为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