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经济发展公司于1997年4月1日与泉州鲤兴投资开发中心签定了有关豪 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2961.815万股转让协议,并于5月24日在《上海证券 报》刊登有关公告。在拟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时,情况发生变化,故尚未办理有关过户 手续。
    现经国务院批准鲤城区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新设立丰泽区和洛江区,鲤城区的各 项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调配。经鲤城区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并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上 述协议。
    特此公告。
    
    
泉州鲤兴投资开发中心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