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100万元
    ●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76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二、担保情况概述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31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日,注册资本2168万美元,注册地:福州市东街123号航空大厦,法定代表人:陆朱书,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及相应的物业管理等。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2006年11月31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308932万元,负债93493万元,净资产215439万元,2006年1-11月实现净利润9186万元(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系我司的关联企业,多年来为我司的经营与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一直持续不断地为公司解决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或信誉担保,截至目前该公司仍为我司提供26400万元的担保责任。为此,公司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宗旨,同意为其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及财务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6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7.58%,无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