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5月8日报国家商务部审批,由于公司股东---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参与我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报批工作滞后,导致公司股改方案获商务部批准随之拖延。目前,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已在办理报批事项但还未取得主管财政部门的批复,公司董事会正全力以赴积极配合股东及有关审批部门,力争尽快取得国家商务部的批复。获批后,公司将立即着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公司股票需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复牌。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