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接公司控股股东○○豪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豪盛)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豪盛,持有本公司境外法人股14701060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17%。2005年12月2日,香港豪盛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5590万股股份的解押登记手续,同日又将上述股份为我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借款质押,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我司该笔借款的到期日为:2006年8月18日。
    截至目前,香港豪盛所持有的本公司境外法人股147010604股已全部质押。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