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996年4月18日-1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 下决议:
    1、一九九五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一九九五年度财务报告和一九九六年财务预算报告;
    4、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2893553.27元,按国家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 积金计5289355.33,5%的公益金2644677.66元后,可分配利润为44959520.28元, 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477.3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5003997.58元, 董事会拟以 总股本26197.35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共计36676290. 00元,结余8327707.58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财务年度。
    5、定于1996年5月25日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
    6、同意设立豪盛(泉州)制釉有限公司; 同意在香港设立豪盛(福建)股份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提交股东大会最后审议。
    7、同意江培蓁先生辞去总会计师职务的申请。
    
豪盛(豪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