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6月27日,公司办公场所由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搬迁至虹口区溧阳路1300号,现将公司办公场所搬迁后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300号。
    2、邮 编: 200081
    3、电 话: 公司总机 021-56716777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021-56715833
    4、传 真: 公司传真 021-56716758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021-56716233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