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5年6月1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上海虹叶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11953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4%,其中流通股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股份6330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董事长陈隆基先生委托,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柯法诚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1947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弃权633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东同意211947277股,弃权0股,反对0 股;流通股东同意0股,弃权6330股,反对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1947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弃权633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东同意211947277股,弃权0股,反对0 股;流通股东同意0股,弃权6330股,反对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1947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弃权633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东同意211947277股,弃权0股,反对0 股;流通股东同意0股,弃权6330股,反对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6056076.5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712888.90元和5%法定公益金356444.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139013.61元,200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125756.77元。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11947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弃权633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东同意211947277股,弃权0股,反对0 股;流通股东同意0股,弃权6330股,反对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1947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弃权633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东同意211947277股,弃权0股,反对0 股;流通股东同意0股,弃权6330股,反对0股。
    此外,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阮国英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见证书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