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本公司股东-豪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豪盛)关于其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香港豪盛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共持有本公司境外法人股14701060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17%。
    2003年4月14日,豪盛(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境外法人股5590万股,
    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借款43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已到期,并于2004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004年10月21日,香港豪盛将其已解押的5590万股本公司境外法人股,继续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转贷)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2004年10月21日至2006年2月19日。并于2004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04年10月11日,香港豪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境外法人股39110604股,为本公司向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借款3000万元(转贷)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2004年10月11日至2006年10月11日。并于2004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香港豪盛持有本公司境外法人股147010604股已全部质押。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