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刊登于4月23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2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层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25层。
    三、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33,588,530.30元。根据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2002年度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21,534,972.80元全部用于弥补历年累计亏损。下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2,053,557.50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05,355.75元和5%法定公益金602,677.88元后,2002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10,245,523.87元。经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提名柯法诚为公司董事、纪金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6、提名何爱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7、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出席会议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社会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及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持上述证明文件于2003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味美思大酒店6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也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4、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参会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味美思大酒店6楼。
    联系人:陈勇何佳
    联系电话:021-63937288联系传真:021-63937298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