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互保单位: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保额度:各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互相担保情况概述
    1、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担保
    本公司于2003年4月21日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互相担保协议》。双方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在人民币5000万元的互保额度内,相互为对方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期限为一年。
    2、与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
    本公司曾于2002年3月25日与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相担保协议》,互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互保期限为一年(详见200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在此期间本公司陆续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向银行借款累计5000万元的担保。2003年4月23日,本公司与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续签了《互相担保协议》,互保额度仍为人民币5000万元,互保期限仍为一年(以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日起开始计算)。根据续签的互保协议,公司继续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已借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提供续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柒仟玖佰柒拾叁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周玉成;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893408万元,负债总额2859280=万元,净资产10341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见200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公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互保对象: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互保额度:各5000万元人民币。
    3、互保期限:一年(以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日起开始计算)。
    4、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互保事项对公司经营所能构成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133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协议。
    2、与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协议。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