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2年10月23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2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隆基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接受赵卫群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报告,并同意赵卫群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三、决定增补陈代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提交公司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决定陈勇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陈代琛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郭铁民、张白对本次会议提名董事,调整、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赞同。
    五、决定于2002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11月28日(星期四)10:30。
    2、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D座2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程: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凡在2002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及地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上述证明文件于2002年11月28日会议召开前在会议登记处办理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登记手续。
    6、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及股东代表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D座25层(邮编:350009)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0591)7114433
    联系传真:(0591)7114466
    特此公告。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一:陈代琛简历
    陈代琛,男,36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州大学电气系教师,福清环球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经理、高级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中亭街旧城改造项目总指挥。2000年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立功竞赛活动中获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