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宣布,解除对我国热加工禽肉及其产品的禁令,同意有条件恢复我国热加工禽肉产品对日出口。经过日本方面的检查,确认国家认监委推荐的35家企业获准对日出口热加工禽肉及其产品,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江肉食品二厂位列其中。
    我公司鸡肉出口量约占鸡肉销售量的30%,热加工禽肉及其产品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70%,90%以上的热加工禽肉及其产品出口到日本。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日本市场的相关要求,尽快恢复热加工禽肉及其产品的出口。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