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于2003年7月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有关事宜已经于200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公告。为继续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简化会议程序,缩短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开会时不再照本宣读。为此,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此外,公司在完成股东(或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并确认有效后,将股东大会资料邮寄给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各位股东(或代理人)仔细阅读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